沈华年到柜子边拿了两个瓷杯,倒上提前凉好的茶,递了一杯给张沅:“我也没多期待他能准时回来,眼下这时局,能见一面是一面。”
张沅接过茶放在身旁的矮几上,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看着她:“你当心被骗了,到头来自己守身如玉,他儿孙满堂,不值当的。”
坐在矮凳上的沈华年抿了口茶,捏着茶杯道:“他走时便同我说过,不会让我白等的。”
可这世道谁也说不准,若是真等不回来,余下的路便只能沈华年自己走。
“他明知道自己三天两头地忙,却还这般把你吊着,这不耽误你吗,过分。”张沅握着小瓷杯,愤愤不平。
从厨房溢出来的香气将整间屋子熏上枇杷香,带来从未有过的甜味。沈华年听完,将茶杯放在矮几上,对着张沅笑:“他没耽误我。人虽未到,信送得却勤。今早还到了一封电报,说他事情已经解决完,就快回来了。”
信和电报都是他亲自发的,这手笔,沈华年很清楚。这惜字如金的样子和他受伤时交给自己的信一样。
张沅这才赞同地点头:“这还差不多,他要一封信都寄回来,那我可真要骂他了。”
她知晓张沅这是担心她,于是便笑着让她安心,就退一万步来讲,就算等不到,她也会及时止损的。
空气里的甜味越来越浓,沈华年及时熄掉煤炉里的火,拿了勺子搅拌着锅里的枇杷膏:“阿沅,东西好了,你要不要先尝尝?”
正百无聊赖的张沅闻言兴奋地跑进来,凑近沈华年,朝着锅闻了闻:“肯定要啊,我等了半个下午,就盼这一刻。”
沈华年笑着递上勺子,等张沅尝完之后才问:“怎么样,好吃吗?”
"这还用说,泡了水没这么甜,味道肯定更好。"张沅洗干净勺子,赞不绝口。
果肉本身不甜,但裹上熬化的糖就甜得恰到好处,沈华年听见这夸赞,心里乐开了花。她没摘多少枇杷,所以买了三个小玻璃罐,打算将这一小锅枇杷膏分三份。
“你送这些给他,他会不会不喜欢?”张沅看着红木八仙桌上的那三个小罐子,有些疑惑。
沈华年却胸有成竹:“他应该会喜欢的。如果实在吃不惯,他随便处理就是。”
她从小就爱枇杷,但奈何山西那片地上不长这类果子,只能靠父亲每次出远门时带一点回来。这次做枇杷膏,她想让付书同也尝尝这味道。
他自然也为她备了礼物。
回上海选东西太过张扬,付书同便提前找了家定制旗袍的铺子,打算给她做件新旗袍。
他挑了块乳白色软绸,上面还绣缀着不同的茉莉花,这布料若做成旗袍,跟他买的珍珠项链便是绝配。
选好布料,店老板便迎过来:“这位公子,可是要做衣裳给爱人?”
付书同低头一笑,毫不避讳地点头。毕竟于他而言,沈华年本就是他爱了两世的人。
那店老板却未见着人,便只能向付书同问尺寸,却未成想他记得很清楚,每一处都分毫不差。
前世的他不知偷偷给沈华年做了多少次衣裳。
“这衣服能加急做吗,我明早要带回上海的。”付书同低头看表,问老板。
这倒容易,只不过需多加些钱。
最终付书同付了双倍的钱,同店老板约定好明日一早便来取衣服。
店老板点头应下,立即叫人赶工将旗袍做出来。
…………
越是接近夏季,天气便越好,连日的晴天让人心情都舒畅许多。
沈华年没想过他会今天回来。
恰逢礼拜六,她们俩在屋里宅了一天,将之前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看完,顺便解决了先生留的课业。下午四点,沈华年将任务完成后伸了个懒腰,托腮望着楼下穿梭在弄堂里的人群。
不多时,便看见他出现在楼下。
见她一脸激动样,张沅笑着打趣:“快去吧,别让人家等太久,记得带上你的枇杷膏。”
沈华年故作不高兴地看了张沅一眼,但随即上扬地嘴角将她心里的高兴写在脸上。简单收拾后,她带上枇杷膏下了楼。
付书同知道她会下来,便站在楼下耐心等着。
今天闲着在家,沈华年便没穿学生制服,换了身绣着白色百合的淡蓝色旗袍,肩披蕾丝披肩,头发也没再梳成辫子,而是全梳了上去。
虽说已见过她穿各种式样的旗袍,但他还是会眼前一亮。
“这是我亲手做的枇杷膏,从小就喜欢的味道,想给你也尝尝。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。”沈华年将一个透明的玻璃罐子递给他,笑得温婉。
她送付书同的东西不多,却每次从都总能直戳他的心房。
“喜欢。”付书同声音里带着哽咽,笑着答她。
话毕,沈华年便听他继续开口。
“说起这个,我忽然想到了项脊轩志。”他看着手中那小巧的罐子,没来由地突然说了句这样的话。
归家有个小阁子,名叫项脊轩,自束发起,归有光便待在此处,一学就是数年。这小阁子承载了悲欢离合,到最后聚焦到文章的结尾处。
“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。是这句吗。”沈华年眼眸里像含了一片海,宁静而深邃。
付书同抬头,湿了眼眶:“是。是这句。”
他们二人前世的结局,鬼使神差地契合了归有光的句子,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留下了最为平常的悲剧。
付书同想忘,却怎么都忘不掉。
“那棵枇杷树,还是她妻子走前特地种下的。”沈华年踢着路边的小石子,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