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数字
吴明霞:“还有这串数字546544是啥子意思?跟她们任何人的生日都对不上,说起来两个人都是11月7日出生的,用117117不是更好吗?”
周正平紧锁眉头:“数字可以突破的方向太多了……”
·行踪
吴明霞:“嫌疑人03:40返回珈蓝公寓,07:20又从公寓返回画室的行动轨迹太可疑了,”她低头看着手中的笔录:“思考需要专门跑回公寓思考四小时?画室不能思考?这解释太牵强!她回去必然有具体目的:或者是取特定物品,比如用于第二天作案的茶花烷?或者是销毁证据、联系某人、或者…公寓里有什么能帮她下决心杀人的东西?”
周正平认真地听着吴明霞的汇报,点头表示对她思路的认可。
周正平:“这也是我们后面的调查重点。”
·技术
·可疑照片
李锐打开一张照片,右下角标着时间和路段,是一张电子摄像头拍摄的行驶照片,照片里是姜翎的白色大众,然而从车窗望进去,坐在驾驶座位上的女人戴着鸭舌帽、眼镜和口罩,根本就看不清面部特征。
李锐:“周队,这是9月14日晚上在南岸区延江路段拍摄的驾驶照片,为什么嫌疑人深夜去郊区约会还要这么全副武装自己?我觉得这很不合理,不过服饰确实都是嫌疑人的,陈浩和小陆去嫌疑人家里取证的时候带回了相关的服饰,通过嫌疑人的手机相册和购买记录可以确认是本人的。”
周正平:“做过DNA比对了吗?”
陈浩:“做过了,除了嫌疑人的DNA,还检出了一个陌生DNA,DNA留存量可以忽略不计。但是小陆说嫌疑人是处在和人同居的状态,所以很正常。”
周正平眉头拧成川字:“办案不是过家家,哪怕只有一点可能性都要考虑到!下来好好再查查另一个DNA的主人。”
陈浩连忙点头:“好的周队。”
周正平又给自己点了一支烟,他脑子里仿佛有千头万绪,可是像是一团乱麻一样找不到突破点在哪里。
·淤青
周正平:“好好查查嫌疑人的同居对象,嫌疑人脖子上有明显的半月形淤青,有没有可能是受人胁迫杀人?”
冯悦点头:“好的周队。”
张敏补充道:“淤青形态新鲜,估计是在48~24小时内形成的。结合时间线,有没有可能是14日晚与程争执时造成,或者…是回公寓期间被同居对象所伤?”
周正平分析道:“如果淤青是程造成的,说明她们关系远比‘抄袭羞辱’激烈,存在肢体冲突甚至暴力控制。”
“如果是同居对象造成的,结合她不求助律师家属,胁迫可能性大增!冯悦,查同居对象时,重点查有无暴力史、14号晚至15号晨行踪!”
·时间悖论
李锐:“对了周队,在9月15日上午10:31被害人的手机日志显示有数据擦除,可是这个时候被害人已经死亡,目前初步判断是嫌疑人删除了她手机上的信息。”
张敏补充道:“对,根据尸检结果,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在早晨8点左右,到10点30左右人都死了两个半小时了。”
李锐:“所以嫌疑人为什么要删除被害人手机里的内容?这个内容到底是什么?我想这个对我们破案很重要。”
周正平点头:“对了,擦除的内容你们技术科那边能恢复吗?”
李锐:“我已经给运营商那边打过招呼要求恢复手机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,但是无法得知具体内容。”
李锐:“两个人的手机我都查了,没有异常的照片或者录像。”
李锐:“运营商那边应该明天之内就能恢复手机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。”
周正平:“嗯。你去好好跟进。”
周正平:“04:30-05:30除了浏览网页,嫌疑人的手机和电脑还有其他操作记录吗?”